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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REIT: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第3季度报告
2025-11-27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5 年 10 月 27 日
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运营管理机构已对季度报告中的相关的披露事项进行确认,不存在异议。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广东电力市场受电力市场政策、一次能源价格、西南地区降水、市场用电需求及发电侧装机
容量、售电公司市场竞争等复杂因素影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市场电价波动风险。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5 年 07 月 01 日起至 2025 年 09 月 30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名称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场内简称 鹏华深圳能源 REIT
基金主代码 180401
交易代码 1804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2 年 7 月 11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34 年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22 年 7 月 26 日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
份额;本基金通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
部股权,并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
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基金管理人主动运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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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运营收入等稳定现
金流及基础设施项目增值为主要目的。
投资策略 (一)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策略
专项计划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
东部电厂(一期)项目及因本基金扩募或其他原因所持有
的其他符合《基础设施基金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其他规定
的基础设施项目;东部电厂(一期)项目为深圳市东部电
力有限公司持有的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秤头
角的天然气发电项目,包括项目相关建筑(构)物的房屋
所有权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2#、
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有效决议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可以对外申请并购贷款
收购基础设施项目或对外申请经营性贷款。针对并购贷款
和经营性贷款,可以以项目公司自有资产为债权人设定抵
押、质押等担保。
本基金将审慎论证宏观经济因素、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情
况、天然气发电的行业环境及竞争格局情况、以及其他可
比投资资产项目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来判断专项计划间接
持有的基础设施资产当前的投资价值以及未来的发展空
间。在此基础上,本基金将深入调研项目公司所持基础设
施资产的基本面情况,通过合适的估值方法评估其收益状
况和增值潜力、预测现金流收入的规模和建立合适的估值
模型,对于已持有和拟投资的项目进行价值评估,在此基
础上判断是否购入或出售。
对拟购入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将进行全面的尽职
调查。在基金管理人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聘
请其他中介机构对基础设施项目的购入提供专业服务。对
于拟出售已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基金管理人还将在评估
其收益状况和增值潜力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交易程序和交
易成本,评估基础设施项目出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
基础设施项目出售方案并负责实施。
本基金管理人将主动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并
有权聘请具备丰富能源基础设施运营管理经验的外部管理
机构根据基金合同、《运营管理协议》的约定承担基础设施
项目运营管理职责,通过主动管理,积极提升基础设施项
目的运营业绩表现。本基金关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运营
管理安排详见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基础设施项目运营
管理安排”。
根据基础设施项目对应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基础设施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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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机组设计寿命均为 30 年,预计于 2037 年到期。
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市场环境与基础设施运
营情况制定基础设施项目机组延寿方案并负责实施。
电厂作为运营管理机构协助基金管理人、项目公司根据法
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要求,向主管部门申请机组延寿审批并
办理相关手续。
理机构将协助基金管理人制定机组延寿方案。基金管理人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延寿方
案进行决议,包括不限于延寿期限、延寿资本性支出、管
理费等事项。
延寿方案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由基金管理人
实施。
若基础设施项目 1 号、2 号、3 号机组未在到期前取得主管
部门延寿批准,或延寿方案未获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通过,则基金管理人将于机组设计寿命到期后,依照《基
金合同》约定处置基础设施项目。
如本基金通过专项计划持有的基础设施项目在《基金合
同》期限届满前全部处置,且连续六十个工作日未成功购
入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则《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
(二)基金扩募收购策略
本基金存续期间扩募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运作办
法》第四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业务指引第 3 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
以及基金合同相关规定履行变更注册等程序,并在履行变
更注册程序后,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在变
更注册程序履行完毕并取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
后,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要求
履行适当程序启动扩募发售工作。
(三)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
策略、息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策略等积极投资策
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
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暂不设立业绩比较基准。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
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
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
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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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分配 1 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应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
度可供分配金额的 9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6 个月
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时间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础
设施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另行确定;
如自 2038 年起至基金存续期届满之日,基础设施项目仍产
生运营收入等现金流,由此产生的基金收益由基金份额持
有人享有。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金管理人可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调
整基金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在规定媒介公告。
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 指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资管”)或其继
任主体及基金投资的其他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管理
人。
运营管理机构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
部电厂
注:无。
资产项目名称: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资产项目类型 能源设施
资产项目主要经营模式 以液化天然气为主要燃料,提供电力生产及相
关服务并获取电费收入
资产项目地理位置 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下沙秤头角
注:无。
项目 基金管理人 运营管理机构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司/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东部电厂
姓名 高永杰 李柏岩
信息披露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事务负责 职务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司东部电厂副总经理
人
联系方式 0755-81395402 0755-84213229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
注册地址 下沙社区下沙东部电厂行
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政办公楼 20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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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楼 下沙社区下沙东部电厂行
政办公楼
邮政编码 518048 518120
法定代表人 张纳沙 杨群
注: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无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为杨群。
资产支持证券管 资产支持证券托
项目 基金托管人 原始权益人
理人 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 国信证券资产管 招商银行股份有 深圳能源集团股
名称
限公司 理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分行 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福
深圳市福田区福
深圳市福田区莲 田街道金田路
深圳市深南大道 田街道福安社区
花街道深南大道 2026 号能源大厦
注册地址 7088 号招商银行 福华一路 125 号
大厦 国信金融大厦 31
深圳分行大厦 29-31 层、34-41
层
层
深圳市福田区福
深圳市福田区福
深圳市福田区莲 田街道金田路
深圳市深南大道 田街道福安社区
花街道深南大道 2026 号能源大厦
办公地址 7088 号招商银行 福华一路 125 号
大厦 国信金融大厦 31
深圳分行大厦 29-31 层、34-41
层
层
邮政编码 518040 518000 518000 518000
法定代表人 缪建民 方强 王兴海 李英峰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王兴海。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运作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5 年 7 月 1 日 - 2025 年 9 月 30 日)
量净额
注:1、本期现金流分派率指报告期可供分配金额/报告期末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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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本年总天数。
入和费用并非在一年内平均发生,电价及收益受电力供需情况影响,季节性温度变化和全社会生
产用电情况将影响电力供需。所以不能按照本期占全年的时长比例来推算本基金全年的分派率情
况,请投资者理性看待。
无。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可供分配金额 单位可供分配金额 备注
本期 78,706,953.46 0.1312 -
本年累计 171,747,915.27 0.2862 -
单位:人民币元
期间 实际分配金额 单位实际分配金额 备注
本期 92,999,988.49 0.1550 -
本年累计 187,559,943.27 0.3126 -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备注
本期合并净利润 46,206,789.53 -
本期折旧和摊销 57,421,026.41 -
本期利息支出 1,409,759.80 -
本期所得税费用 18,147,115.83 -
本期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123,184,691.57 -
调增项
调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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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
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 -1,167,431.56 -
等),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
利息,运营费用等
本期可供分配金额 78,706,953.46 -
注:1、未来合理相关支出预留,包括重大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正常更新、大修、改造等)
,
未来合理期间内的债务利息,运营费用等,其中运营费用包括外部管理机构的管理费、检修费用、
待缴纳的增值税等。
正号填列。
在一年内平均发生,电价及收益受电力供需情况影响,季节性温度变化和全社会生产用电情况将
影响电力供需。所以不能按照本期占全年的时长比例来推算本基金全年的可供分配金额,请投资
者理性看待。
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64,745,984.32 元,降幅达 45.13%。该变化主
要系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下降所致。
具体来看,本报告期项目公司售电收入同比下降 14.93%;总成本费用同比下降 10.00%。由
于收入下降幅度超过成本下降幅度,导致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减少 61,649,682.57 元,占可供分
配金额下降总额的 95.22%。此外,由于可供分配金额下降主要源于售电收入的下降,但因可供
分配金额的基数相比售电收入较小,其百分比降幅比售电收入降幅更大。
项目公司售电收入下降的成因,主要受电价下调及上网电量减少的影响。本报告期平均上网
电价为 0.4414 元/千瓦时,同比下降 8.86%,对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下降的影响权重为 70.57%;
上网电量为 11.46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6.67%,影响权重为 56.94%。
无。
根据《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鹏华深圳能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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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约定,本报告期内各项管理费计提和划付情况
如下:
元(含税);
§4 资产项目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坚持“安全第一、运营高
效、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经营理念,持续为社会提供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电力供应。基金管
理人和项目公司共同委托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部电厂作为
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管理机构,负责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的统筹和实施工作。基金管理人按照
《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服务协议》对运营管理机构进行
监督和考核。
本报告期项目公司实现发电收入 447,763,097.14 元(不含税),上网电量 114,637.05 万千
瓦时,平均电价约为 0.4414 元/千瓦时(含税)
;天然气成本 282,096,914.80 元(不含税)
,消
耗 LNG 约 15.71 万吨,平均 LNG 成本约为 1,956.98 元/吨(含税)。项目公司和运营管理机构密
切沟通、紧密合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项目公司安全稳定运营,为电力平稳供应做出
积极贡献。
(1)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年限
根据机组初始设计使用寿命确定,基础设施项目运营年限预计至 2037 年。
(2)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暂无新增竞争项目。
(3)基础设施项目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项目 LNG 唯一采购方为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游由广东大鹏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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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有限公司与澳大利亚方通过《天然气销售与购买协议》采购 LNG 取得。本报告期内基础设
施项目消耗 LNG 约为 15.71 万吨,成本 282,096,914.80 元(不含税),平均 LNG 成本约为
。
本期(2025 年 7 月
上年同期(2024年7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 指标单 月1日至2024年9月 同比
序号 指标名称 月 30 日)/报告期
方式 位 30日)/上年同期末 (%)
末(2025 年 9 月 30
(2024年9月30日)
日)
万千瓦
时
等效利用小 发电量/装机容量(取
时数 整)
万千瓦
时
元/千
售电收入/结算电量
*(1+增值税税率)
(含税)
注:1、由于项目当月电费结算单需在次月中旬获得,因此结算电费为暂估电费收入,可能与实际
结算电费存在较小偏差。
比变动相同。
/千瓦时(含税),同比下降 8.86%。
资产项目名称:序号:1 项目名称:东部电厂(一期)项目
本期(2025 年 7 月
上年同期(2024年7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 指标单 月1日至2024年9月 同比
序号 指标名称 月 30 日)/报告期
方式 位 30日)/上年同期末 (%)
末(2025 年 9 月 30
(2024年9月30日)
日)
万千瓦
时
等效利用小
发电量/装机容量(取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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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千瓦
时
元/千
售电收入/结算电量
*(1+增值税税率)
(含税)
注:1、由于项目当月电费结算单需在次月中旬获得,因此结算电费为暂估电费收入,可能与实际
结算电费存在较小偏差。
比变动相同。
/千瓦时(含税),同比下降 8.86%。
本报告期各类型售电模式电量、电费收入及平均电价如下:
(不含税),占全部售电收入 31.32%,平均电价 0.3330 元/千瓦时(含税)
;
以上为本报告期实际电费结算单数据,可能与报告 4.2.3 披露的电费收入存在差异,原因为
性风险
本报告期内,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完善广东电力市场燃气机组市场关键机制的通
知》(广东交易〔2025〕191 号,以下简称《通知一》)
,取消燃气机组变动成本补偿机制。根据
《通知一》,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本项目机组不再享受 0.021 元/千瓦时(含税,批复上网电
价与市场参考价 0.463 元/千瓦时之差)的变动成本补偿电价,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项目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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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和现金流。同时,在本报告期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
方监管局发布《关于调整我省煤电气电容量电价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5〕1254 号,以下
简称《通知二》),决定根据国家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精神,适当提高广东省煤电、气电机组容量电
价。根据《通知二》,自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本项目机组适用的容量电价标准由每年每千瓦 100
元(含税)提高至每年每千瓦 165 元(含税),该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容量电费收入空
间。
序号 科目名称 报告期末金额(元) 上年末金额(元) 变动比例(%)
序号 科目名称 报告期金额(元) 上年同期金额(元) 变动比例(%)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金额 较上年末变动
序号 构成 上年末金额(元)
(元) (%)
主要资产科目
主要负债科目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 上年同期
序号 构成
占该项目 占该项目总 (%)
金额(元) 总 收 入 比 金额(元) 收入比例
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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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 上年同期
金额
月 30 日 30日
序号 构成 同比
占 该项 目 总 占该项目
(%)
金额(元) 成 本 比 例 金额(元) 总成本比
(%) 例(%)
注:1、本报告期其他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主要原因为检修费、材料成本、运营管理机构运营支
出及固定运营管理服务费下降导致。
资产项目公司名称:序号:1 公司名称: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
本期
上年同期
指标含义说明及计算公 2024年7月1日至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单位 日至 2025 年
式 2024年9月30日
指标数值 指标数值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100%
(利润总额+利息支出+
息税折旧摊销
前利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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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项目现有 2 个银行账户,根据已签署的《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监管协议》
及《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账户监管协议》约定,基础设施项目接受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分行的监管。
其中,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运营收入账户(一般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业上城支行)主要用于收取基础设施项目电费收入并定期向项目公司在监管银行开立的基本
账户划付电费收入。
深圳市东部电力有限公司资金运作账户(基本户/监管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福田支行)主要接收运营收入账户划转的资金,用于各项运营成本支出、运营税费支出、
对外融资的本息还款支出及其他支出。
项目公司银行账户均实行三级审批制度,分别由项目公司、基金管理人、监管银行对付款真
实性、准确性、适当性进行审核,监管银行审批通过后方可对外划付资金。
本报告期内,项目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为 511,026,505.62 元,总流出 407,847,824.19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178,681.43 元,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与售电收入匹配,
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为:其中收取 2025 年 6 月-2025 年 8 月的电费收入占经
营活动现金总流入的 99.94%;现金支出主要为:支付燃气成本费用等运营管理费用占经营活动
现金总流出的 89.42%;税费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9.53%和 1.04%。
上年同期基础设施项目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为 579,278,079.00 元,流出 400,220,620.77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9,057,458.23 元,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主要提供方为深
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的售电收入。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为收取 2024 年 6 月-2024 年 8 月的电费收入,
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入的 99.86%;现金支出主要为:支付燃气成本费用等运营管理费用占经营
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88.25%;税费支出和其他支出分别占经营活动现金总流出的 10.72%和
报告期内基础设施项目现金流主要提供方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非基础设施项目关联方,
实际电费支付方为各电力用户,来源合理分散。基础设施项目电价由广东电力市场充分竞价得
出,与广东电力市场供需关系密切相关,电费收入符合市场公允性原则。
的说明
如 4.1.5 所述,本报告期内两项政策出台,将相应影响未来项目收益及现金流。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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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运营管理机构将持续关注以上政策对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的影响,持续做好生产经营工作,争取
获得足额容量电费,尽量缓释取消燃气机组变动成本补偿机制后的经营业绩影响。同时,密切关
注容量电价提高对市场电能量电价的影响,科学制定经营策略和电力市场交易策略,努力提高基
础设施项目运营收益水平,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5 除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外的投资组合报告
占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之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外的投资组合的比例(%)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 -
售金融资产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
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6 回收资金使用情况
原始权益人回收资金已使用完毕。
§7 基础设施基金主要负责人员情况
任职期限 资产项目运营或 资产项目运营或投
姓名 职务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投资管理年限 资管理经验
曾任普华永道中天 王弈哲先生,
会计师事务所深圳 国籍中国,金
分所审计员,南方 融及会计双学
王弈哲 基金经理 - 5 年以上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位硕士,12
产品开发部总监助 年证券从业经
理,南方基金管理 验。曾任普华
股份有限公司基础 永道中天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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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基金投资管理 师事务所深圳
部总经理。2022 年 分所审计员,
管理有限公司,现 有限公司产品
担任基础设施基金 开发部总监助
投资部总经理/基金 理,南方基金
经理,王弈哲具备 管理股份有限
基金从业资格,满 公司基础设施
足 5 年以上基础设 基金投资管理
施投资/运营管理经 部总经理。
验要求。 2022 年 12 月
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现担任基
础设施基金投
资部总经理/
基金经理。
至今担任鹏华
深圳能源清洁
能源封闭式基
础设施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
理,王弈哲具
备基金从业资
格。
臧钊先生,国
籍中国,会计
曾担任中国广核电
硕士,4 年证
力股份有限公司会
券从业经验。
计核算主管,中国
曾担任中国广
广核能源国际控股
核电力股份有
责任有限公司马来
限公司会计核
西亚区域埃德拉公
算主管,中国
司管理会计部资金
广核能源国际
臧钊 基金经理 - 5 年以上 控股责任有限
公司马来西亚
理有限公司,现担
区域埃德拉公
任基础设施基金投
司管理会计部
资部基金经理,臧
资金主管。
钊具备基金从业资
格,满足 5 年以上
加盟鹏华基金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管理有限公
管理经验要求。
司,现担任基
础设施基金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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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资部基金经
理。2022 年
任鹏华深圳能
源清洁能源封
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臧
钊具备基金从
业资格。
刘一璠先生,
国籍中国,经
济学硕士,5
年证券从业经
验。曾任职于
广东电网公司
曾任职于广东电网 江门供电局,
公司江门供电局, 从事电力、信
从事电力、信息等 息等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维护管理 维护管理工
工作。2021 年 9 月 作。2021 年 9
加盟鹏华基金管理 月加盟鹏华基
刘一璠 基金经理 - 5 年以上 有限公司,现担任 金管理有限公
基础设施基金投资 司,现担任基
部基金经理。刘一 础设施基金投
璠具备基金从业资 资部基金经
格,满足 5 年以上 理。2022 年
基础设施投资/运营 07 月至今担
管理经验要求。 任鹏华深圳能
源清洁能源封
闭式基础设施
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刘
一璠具备基金
从业资格。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
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8 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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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深圳能源 REIT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
报告期期间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00,000,000.00
§9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无。
§10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一)《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深圳能源清洁能源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 2025 年第 3 季度报告》(原
文)。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533。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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